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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党委〔2019〕1号

中共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委员会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厅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吉组通字〔2018〕66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于2019年2月4日前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一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二、方法步骤 

  主要有5项工作步骤,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逐项履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党支部和党员实际,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支部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谈心谈话要紧扣主题、关心关爱、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切实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厅党组成员、厅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参考依托“新时代e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注意防止出现优秀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根据测评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厅机关党委开展党内表彰将从中进行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将作为厅机关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厅机关党委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厅机关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出具体安排,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好落实,有关党员同志按分工负责好会前会后各项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向厅机关党委通报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并主动邀请分管领导和“两委委员”参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二)加强督促指导。厅党员领导干部和厅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要按照机关党建“四位一体”模式和“网格化、扁平式、三角式”制度,分片联系有关支部,认真开展督导。厅机关党委要派人列席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指出纠正。 

  (三)严肃工作要求。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精心组织的基础上,切实发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用,把问题找实、把工作做实。要注意关注和应对网络舆情,对发现网上购买对照检查材料等行为要及时检查并作出处置,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的做法。 

  联系人:陈春沐。联系电话:85096359。 

 

 

 

中共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发布时间:2019-01-10 14: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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