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火灾防治函〔2019〕7号
关于反馈《吉林省森林防火规划
(2016-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省林业和草原局:
你单位《吉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征求意见稿)》收悉。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第三部分“总体思路”内容中,建议增加体现增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指导思想或原则。
修改依据为《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责(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在第五部分“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内容中,建议增加体现应急管理部门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机构指导、协调等职能的相关内容。
修改依据为《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二、省编办核定的省应急管理厅内设机构(七)火灾防治指导处。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特此复函。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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