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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法规〔2018〕10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宣布失效

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经商有关部门和单位,并经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2014年至2016年印发的73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0月31日

发布时间:2018-10-31 08:5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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