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归档栏目

吉安委办〔2018〕113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专项督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吉林省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督察工作方案》(吉改办发[2018]2号)规定,由省安监局具体负责,对《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此次督查重点是承担《实施意见》改革任务的41个省直部门、9个市(州)和12个被确定为改革工作省级联系点的县(市、区),采取自查、召开专题座谈会检查、实地和书面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注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推动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普遍提高了对安全生产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共识。辽源市各级、四平市、长岭县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着眼全局统筹部署改革工作。梅河口市、集安市成立安全生产改革工作办公室,专门承担推进改革工作任务。通化市实行市委常委“包片”、政府副职“包线”、部门“包点”、人大和政协视察检查的机制齐抓共管。结合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各市(州)、县(市、区)普遍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或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和实施协调督办机制。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改革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改革工作联络员,建立改革工作信息群,经常性开展工作沟通和协调,定期调度各责任单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增强了推动改革任务落实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吉林市安委办及时召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改革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逐一核准着实各自承担的每项改革任务,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和打乱仗现象。蛟河市安委办每月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组织部门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高了推进效率。

  (三)建档立账精准推进。省安委办分别制作省直部门、各地区和内部处室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展示板,动态展示各责任单位落实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精确跟踪,逐项对表销号。吉林市、松原市、辽源市、梅河口市等地安委办也分别建立了本地安全生产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显示板,挂表对账,对完成任务的及时进行销号标示。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安全生产改革任务工作档案,对出台的制度性成果等内容分项建立台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完成。省工信厅、省安全监管局将改革任务按职责区分到各业务处(室)及具体责任人,上下一盘棋分头推进落实。

  (四)积极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省安委办认真落实省委深改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进行了3次督查,强化了各单位改革工作的落实。各地各部门将安全生产改革工作列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重要内容,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增加改革工作考核权重。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城市、省公安厅等地区和部门结合实际对改革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长春市制定了《关于印发长春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办法》、梅河口市出台了《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查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落实,有力推动了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五)选取联系点先试先行。全省共确定了12个县(市、区)为省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联系点,省安委办专门进行部署,定期调度和督查检查各联系点的工作情况,各市(州)积极开展一对一的督促和帮助,所属联系点率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做到重点突破。长春市二道区围绕精准分责、精准担责、精准督责、精准验责、精准问责,创新构建了政府安全监管“五个一”责任体系,精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公主岭市深入探索创建了“四个三”的安全生产推进与保障体系,做法被省委深改组《吉林改革工作简报》第38期专刊刊发。

  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任务进展情况

  目前,9个市(州)、12个联系点均已制定出台本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按照此次督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均完成了自查检查,上交了自查报告。根据《实施意见》规定,2018年应完成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共41项,其中,涉及各市(州)党委政府和各联系点的有6项、涉及省直部门及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有36项,截至8月底,已分别完成81.5%、73.6%和92.5%(见表1、表2、表3),总体上高于时间进度。

 

各地区2018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表(表1)

地区

应完成任务数(项)

已完成任务数(项)

完成率

排序

长春市

6

6

100%

1

吉林市

6

5

83.3%

2

辽源市

6

5

83.3%

2

通化市

6

5

83.3%

2

白山市

6

5

83.3%

2

松原市

6

5

83.3%

2

白城市

6

5

83.3%

2

四平市

6

4

66.7%

9

延边州

6

4

66.7%

9

合计

54

44

81.5%

 

 

 

各联系点2018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表(表2)

联系点

应完成任务数(项)

已完成任务数(项)

完成率

排序

吉林市蛟河市

6

5

83.3%

1

白城市大安市

6

5

83.3%

1

长白山管委会

6

5

83.3%

1

梅河口市

6

5

83.3%

1

公主岭市

6

5

83.3%

1

长春市二道区

6

4

66.7%

6

四平市双辽市

6

4

66.7%

6

辽源市东辽县

6

4

66.7%

6

白山市靖宇县

6

4

66.7%

6

松原市长岭县

6

4

66.7%

6

延边州延吉市

6

4

66.7%

6

通化市集安市

6

4

66.7%

6

合计

72

53

73.6%

 

 

各部门2018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表(表3)

部门

应完成任务数(项)

已完成任务数(项)

完成率

排序

部门

应完成任务数(项)

已完成任务数(项)

完成率

排序

省委组织部

2

2

100%

1

省地震局

1

1

100%

1

省委宣传部

1

1

100%

1

吉林煤监局

4

4

100%

1

省编办

1

1

100%

1

吉林保监局

2

2

100%

1

省教育厅

6

6

100%

1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2

2

100%

1

省财政厅

1

1

100%

1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8

8

100%

1

省人社厅

6

6

100%

1

省工信厅

13

12

92.3%

25

省国土厅

1

1

100%

1

省安监局

34

31

91.1%

26

省环保厅

3

3

100%

1

省公安厅

11

10

90.9%

27

省住建厅

12

12

100%

1

省质监局

10

9

90%

28

省交通厅

9

9

100%

1

省能源局

9

8

88.9%

29

省文化厅

6

6

100%

1

省民政厅

8

7

87.5%

30

省卫计委

9

9

100%

1

省农委

5

4

80%

31

省林业厅

8

8

100%

1

省水利厅

10

8

80%

31

省体育局

7

7

100%

1

省商务厅

9

7

77.8%

33

省旅发委

6

6

100%

1

省政法委

2

1

50%

34

省法制办

1

1

100%

1

省总工会

2

1

50%

34

省粮食局

6

6

100%

1

省发改委

1

0

0%

36

省监狱局

管理局

8

8

100%

1

省通信

管理局

1

0

0%

36

省气象局

2

2

100%

1

合计

227

210

92.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督查检查和日常调度情况看,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落实上,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

  (一)对改革工作理解认识还不够,推进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地区和部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红线”意识不强,对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缺乏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从督查情况看,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改革工作重部署轻落实,一些改革措施还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各地普遍未按要求建立党委督查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只有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了相关工作的督查检查。

  (二)主动意识还不强,工作进展和落实质量不均衡。一些地区和部门出台的改革工作配套文件存在套用上级文件现象,上下一般粗,缺乏结合实际的务实举措。对承担的改革任务被动应付,缺少主动研究落实的精神。总体看,市(州)好于县(市、区),联系点好于其他地方,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好于其他部门。督查时有2个地区、4个部门改革任务进展较慢。

  (三)改革工作力量不足,整体合力还需加强。虽然各地各部门采取了一定措施加强改革工作力量,但由于各地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不足,造成对改革工作投入的力量和精力不够,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没有专职改革工作人员,改革工作人手与承担的较重改革任务不匹配。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之间还一定程度存在沟通协调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对改革任务帮助指导还不够,只安排部署不检查指导;对于上级行业部门没有明确的改革事项,下级部门在落实中存在畏难情绪。

  四、下步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要在提升质量、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做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学习和落实工作,建立党委督查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强化有关部门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责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增强协调督办机制实效。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各地区和部门要举一反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完成整改。改革任务进展较慢的,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改革任务。省安委办将于12月底前对整改情况组织抽查复查。要继续严格执行定期调度和通报等制度,加大跟踪督办和落实力度,做到工作不断、推力不减,及时推进工作落实。年底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化改革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突出目标引领,按计划完成改革任务。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不断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有关法规、标准、制度出台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进一步完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标准、程序、文书等规定,严格规范行政监督检查行为。加大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力度,深入开展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进一步发挥改革联系点示范作用。加大对12个改革联系点的工作帮助指导,各地区要深入做好一帮一工作。年底前,收集整理各联系点创新经验作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成果,在全省进行推广,对县级层面全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发布时间:2018-10-12 16:10: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