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煤炭化解产能办〔2018〕9号
吉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
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
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的紧急通知
有关产煤市(州)人民政府、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吉煤集团:
今年以来,为推进我省煤炭去产能工作,吉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的通知》(吉煤炭化解产能办〔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并采取了下发督办函、现场督导、约谈等一系列措施。但截至9月末,2018年我省计划关闭退出的32处矿井均未完成市县初验、申请预拨补助资金等阶段性工作,通化、白山等地有10处矿井属地政府至今仍未下达矿井关闭决定。10月10日22时30分,已纳入2018年煤炭去产能计划的桦甸市兴桦矿业有限公司在擅自开启密闭、回撤井下设备时发生瓦斯爆炸,造成3人遇难,1人失踪的较大事故。为深刻汲取这起事故教训,全面完成并加快推进全省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下达矿井关闭决定
要求列入2018年去产能计划尚未下达矿井关闭决定的10处煤矿,属地政府在10月25日前完成与拟关闭矿井签订协议、下达矿井关闭决定,并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
二、实施矿井关闭
相关市(州)政府要督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抓紧落实,确保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煤炭去产能矿井关闭工作,吉煤集团延期退出的3处矿井也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矿井关闭工作。
三、组织验收
相关市(州)政府初验和申报终验工作要在10月31日前(吉煤集团延期退出的3处矿井在11月15日前)完成。
四、申报补助资金
相关市(州)政府完成初验并向省级申报终验后,即可按照《通知》要求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预拨民营煤矿去产能补助资金。
五、妥善安置职工
相关市(州)政府要督促辖区县(市、区)政府和去产能煤矿企业妥善做好民营煤矿职工安置工作。吉煤集团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三年去产能涉及的职工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六、妥善处置银行债务和不良资产
相关市(州)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筹齐配套去产能补助资金,并监督去产能民营煤矿企业管好用好煤炭去产能补助资金,在优先用于职工安置的前提下,可用于偿还债务或用于企业转型发展。吉煤集团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配合省金融办、省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做好银行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力争三年去产能煤矿企业涉及的银行债务和不良资产在今年年底前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吉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
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代)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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