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煤安监管煤二〔2018〕21号
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召开全省第二批煤矿安全专家会诊成果
评审暨项目验收工作会议的通知
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白山市、延边州安全监管局,北京天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煤矿安全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煤二〔2018〕147号)和《全省煤矿安全专家会诊工作方案》的整体要求,省煤矿安全监管局研究决定召开第二批煤矿安全专家会诊成果评审暨项目验收工作会议,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0月11日至13日。
各相关单位可在保证按时参会的前提下,根据评审日程自行安排报到时间。
二、会议地点
吉林省宾馆6楼 吉日厅。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号(人民广场)。
三、会议内容
(一)第二批21处煤矿安全专家会诊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第二批21处煤矿安全专家会诊工作的项目验收工作。
四、会议日程安排及参会人员
(一)10月11日:评审(验收)专家报到,报到后召开专家组会议,成立评审专家组,确定组长、副组长,进一步明确评审工作方式方法、评审重点内容和相关要求。
(二)10月12日8时--8时30分: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会诊机构简要汇报会诊工作,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对评审及验收工作提出要求。参加人员: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安全总监,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专家组,会诊机构代表。
(三)10月12日8时35分--12时:评审长春市3处矿井、吉林市2处矿井会诊报告。参加人员: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安全总监,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专家组,会诊机构代表,长春市、吉林市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双阳区、蛟河市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及5户煤矿总工程师。
(四)10月12日14时--17时30分:评审延边州2处矿井、辽源市1处矿井和白山市3处矿井会诊报告。参加人员: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安全总监,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专家组,会诊机构代表,延边州、辽源市、白山市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珲春市、和龙市、东辽县、浑江区、临江市和靖宇县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及6户煤矿总工程师。
(五)10月12日19时--21时30分: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总结评审工作,研讨确定评审意见。参加人员:局领导,安全总监,相关处室负责人,专家组全体专家,会诊机构代表。
(六)10月13日8时--12时:评审白山市6处矿井会诊报告。参加人员: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安全总监,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专家组,会诊机构代表,白山市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江源区局主管领导及6户煤矿总工程师。
(七)10月13日14时--15时50分:评审白山市4处矿井会诊报告。参加人员: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安全总监,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专家组,会诊机构代表,白山市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江源区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及4户煤矿总工程师。
(八)10月13日16时--17时30分:对专家会诊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人员: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及相关处室人员,验收专家,会诊机构代表。
(九)10月13日19时--21时30分: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总结评审工作,研讨确定评审意见。参加人员:局领导,安全总监,相关处室负责人,专家组全体专家,会诊机构代表。
五、会议要求
(一)各参会市(州)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好本辖区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并提前将参会人员情况报会务组。
(二)参会人员要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肃认真地进行评审和验收工作。
(三)评审和验收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有关廉政各项要求。
联系人:煤监二处 滕宇飞 电话:0431-85096375
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