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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2018〕16号

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切实做好今年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年初以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但个别地方和行业较大事故多发,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当前正值秋冬转换时节,即将进入冬季安全生产关键时期。我省冬季时间长,强降温、强降雪、冰冻、雾霾、大风等异常天气多发,雪多路滑,用火、用电量增加,安全风险和隐患增多。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冰雪旅游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元旦、春节期间,群众出行、聚集性活动多,人流、车流、物流剧增,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容易忽视安全生产,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现象时有发生。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复产开工的同时,随即迎来全国、全省“两会”,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理年”各项工作,特别是“精准实施十大专项治理”的具体部署,切实强化安全防范,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强化冬季安全监管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冬季煤炭用量增大,销售处于旺季,易发生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实际,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对加大对“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督导煤矿企业强化瓦斯、火灾防治以及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受气候影响,瓦斯涌出异常、井筒结冰和地面井下供热引发的瓦斯、冻害和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严格煤炭去产能矿井验收,按时限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任务。在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加大矿井冬季保暖设施完好监管,重点强化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的检查力度。

  (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地下矿山企业冬季井口防冻、井筒除冰和排险的监督检查,严防企业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加强严寒天气下提升、运输和排水设备防冰冻检查,严防坠罐、跑车等事故发生。强化冬季停产停工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生产企业遇到风雪、冰冻、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生产的,坚决停工停产。吉林、延边、白山、通化等地督促尾矿库企业切实加强冬季筑坝管理,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实施冰下放矿作业生产。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方面的措施,落实重点部位监控责任,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事故。加强对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指导危化品企业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动企业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级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制定节前特别是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销售旺季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两关闭、三严禁”、“六严禁”要求,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落实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安全责任。各级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及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金属冶炼安全监管。各级安监部门督促金属冶炼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做到设备设施不积水、不结冰、不挂冰、不冻凝;煤气管道、阀门及安装的持续排水器(脱水器)、水封、排水阀等保温措施到位;定期对氧含量报警仪和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保证仪器的灵敏度,防工作人员中毒或窒息。

  (六)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各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冬季降雪来临前,保持源头隐患“清零”机制,深入开展精准实施“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冬季团雾多发路段、易结冰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等重点路段和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管控措施,并做好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大型货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整治,严查超员、超载、超速、违章占道、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严防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民航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航空安全管理,严格飞行技术标准和飞机放行标准。铁路部门要加强对铁路列车、线路、通信等运输设施的安全监控,加强调度指挥,加强主要干线、提速区段的安全巡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工作,针对雨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七)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级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认真分析冬季施工特点,以防止各类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盯紧建筑施工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

  (八)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级消防、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推进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以及电动车等消防突出问题治理。汲取巴西国家博物馆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汲取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温泉“8•25”火灾事故教训,发动全社会力量,加强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少数民族村寨等六类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逐一开展排查检查。开展“一老一小”、“一高一低”、洗浴汗蒸、农村房前屋后柴草垛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火灾易发地段进行重点防防。

  (九)加强冰雪旅游安全监管。各级旅发部门要结合我省冬季冰雪旅游活动多的实际,以冬季防火、旅游交通、冰雪旅游等为重点,强化旅游安全管理,会同消防等部门对景区内游客服务中心、重要景点、餐饮游乐场所、购物场所及星级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要害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旅游客车安全运营情况的联合检查。加大对经营冰雪旅游项目的景区检查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以冬季渔业捕捞、江河水库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冰面安全。各级体育部门要特别加强对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滑雪场的督查指导,防止发生踩踏等意外情况。

  (十)加强教育安全监管。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冬季学校危旧房屋安全检查,严禁使用D级房屋。严格冬令营等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在寒假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整治。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级质监部门要重点抓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锅炉、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商场、宾馆、饭店内使用的电梯等。

  (十二)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监管。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水厂、供水管道、电力设施设备、热力管道、燃气管道和液化气厂站的检查、检修和隐患整改,确保冬季安全供水、供电、供气。要加大对广大市民、村民安全用电、用气知识的宣传力度。要加大对钢瓶的检验检测力度,及时淘汰报废钢瓶。同时,要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液化气供应站。同时,根据我省冬季气压低的特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燃煤取暖的住房、公共场所、大型单位安全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因逆温层等极端天气引起煤烟中毒事故。

  除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外,工信、民政、商务、文化、食品药品、粮食、卫生、能源等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冬季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省政府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级政府要对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对政府领导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既要知责明责,更要履责尽责。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和“谁分管,谁担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冬季安全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责任清单,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电台、电视台、报纸及网站和新媒体作用,既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剖析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发布一批企业“黑名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充分发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载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12月20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3月15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整体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亮,联系电话:0431-85096378,邮箱:tl@jlsafety.gov.cn。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发布时间:2018-09-26 10: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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