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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办〔2018〕107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

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

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持续开展安全问题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问题排查整治专项督查验收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对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

  三、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快速启动应急响应。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发布时间:2018-09-21 08: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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