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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监管危化〔2018〕217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

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

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履职能力,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依托华北科技学院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共5天,9月2日报到,9月8日返程)。

  培训报到地点: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

  地址:江苏省扬州化工园区中央大道1号(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消防队大院内)

  二、参训人员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局长和危化处(科)长;辖区内有危化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营企业的部分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分管局长或危化科长;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审批办、执法总队、危化品登记中心、安全生产教育中心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邀请国内安全生产专家进行授课。主要围绕做好新时期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查执法要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原则及安全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学习。

  (二)参观学习。由扬州市安监局有关负责同志讲述安监文化建设;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熟悉执法检查工作流程(执法前准备、执法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处理);执法文书的书写及其分类。由扬州化工园区负责人带领讲解园区的规划、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等治理措施,并观摩相关流程。

  (三)实操学习。由当地安监人员讲解检查手续、步骤等,各学员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分组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培训,按本《通知》确定参加范围和《名额分配表》(附后)认真选派参训人员。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回执表》(电子版请从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公文通告栏目下载),以市(州)为单位,于8月23日前将电子版报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联系人:芮洪斌;联系电话:0431-85096384;邮箱:rhb@jlsafety.gov.cn。

  (三)参训人员交通费由各单位承担,其他培训费用由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统一支付。

  (四)为方便学员报到,9月2日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实训基地安排车辆对乘坐长春-南京的南航 CZ6511(11:25-14:05)的学员统一接机,对乘坐长春—南京火车的学员15:00统一接站,请乘坐接站车辆的参训学员尽量选择接站航班或按时间节点分别到南京机场、火车站出口集合,并务必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回执表》中注明是否乘坐接站车辆。乘坐其他航班或车次的学员,请自行前往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联系人:赵志鹏(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指导员);联系电话:18752749853;黄文瑞(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司务长)13405557702。

  (五)请学员报到时提交2张蓝底2寸免冠照片。

 

  附件:1.乘车参考路线

        2.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名额分配表

        3.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报名回执表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发布时间:2018-08-20 15: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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