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办〔2018〕69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参加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打击假冒特种作业
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有关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直企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8年7月6日(星期五)10时召开视频会议,对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动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地点。
应急管理部本部415会议室。
(二)分会场地点及参加人员。
1.省安全监管局B300会议室。
有关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人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网信办等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
省安全监管局参加人员:办公室(宣教办)负责宣传工作人员;法规处、规划科技处、非煤处、危化处、煤监一处、煤监二处、瓦斯防治办、人事处全体人员;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负责培训全体人员。
有关中省直企业参加人员:驻长春市中省直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和已经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设分会场。
参加人员: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相关处(科)室全体人员;驻当地中省直企业及地方重点企业(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自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有关事项要求
(一)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县(市、区)级安委会办公室并分别组织本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业按时参会。未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县(市、区),由市(州)安委会办公室指定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按时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调试准备工作。2018年7月5日14时开机调试,7月6日9时开机。请各分会场及时与省安全监管局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31-85096356。
(三)请在省安全监管局B300会议室参会的有关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省直企业于7月5日12时前报送电子版《会议报名回执表》 。
联系人:刘成玉;联系电话:0431-85096310;电子邮箱:501274742@qq.com。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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