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办〔2018〕54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
年初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应急管理部多次下发通报,以暗查暗访的方式分别对上海、福建、广西、河南等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和钢铁等行业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省各企业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我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请各地将通报转发至各有关企业,督促企业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严防我省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筹安排,认真执行全年工作计划。各地要认真落实《2018年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按全年工作计划完成好钢铁企业、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行有机结合,狠抓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主体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基础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坚持标准,加强执法检查。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采取执法检查、交叉互查、暗访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加强各类事故跟踪督办工作,对较大事故以及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要进行挂牌督办和现场督导,对瞒报、迟报和谎报等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重视发挥事故的警示作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达到一企出事故,全省受教育的目的。
三、严格工作要求,按时报送材料。全年的工作已近过半,各地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的时限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管台帐,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请各级监管部门于5月底和10月底前上报涉爆粉尘和涉氨制冷企业监管工作总结材料;7月底和8月底上报钢铁企业监管工作总结材料;10月底前上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工作总结材料。请各地对阶段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有关材料的上报时限和质量将做为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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