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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监管煤行管〔2018〕134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煤矿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吉煤集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先后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6〕6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7〕8号)等一系列文件,对煤矿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做出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市(州)政府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省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下发了《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规划〔2015〕103号)、《吉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减少煤矿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煤安监管煤行管〔2016〕24号)和《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办〔2017〕27号),对煤矿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做出详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专项行动内容涵盖煤(岩)巷掘进机械化自动化;煤矿综采工作面机械化自动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自动化;煤矿生产保障系统智能监测控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总体目标减少人员百分比和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三年分期目标。省安全监管局确定了辽矿公司龙家堡煤矿和珲矿公司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作为省级建设试点示范煤矿,要求每个产煤市(州)也建设3个试点示范煤矿,专项行动到2018年6月结束。省安全监管局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了多次督导检查,通报了省级3个试点示范煤矿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从检查情况看,地区之间、企业之间进展情况很不平衡。

  现专项行动即将结束,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吉煤集团和省级3个试点煤矿做好工作总结,形成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是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主要包括:1.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2.具体推进方案(细则)及工作措施情况。3.试点示范企业确定及建设情况。4.按专项行动内容、对照具体项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任务推进表),总结辖区内所有煤矿总体目标减少人员百分比和2015.7-2018.6分三个年度的分期目标完成情况。5.《吉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减少煤矿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煤安监管煤行管〔2016〕24号)24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目标实现情况。6.取得成效及经验做法。7.没有完成目标及原因。请务于2018年6月30前,以经过领导签发的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抽查验收,然后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并通报全省。

  特此通知

 

  附件:1、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吉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减少煤矿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    

发布时间:2018-05-23 15: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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