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归档栏目

吉安委办〔2018〕40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

“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省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在全省各地、各单位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理年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主题,集中开展宣讲。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地安委会和国有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

  (二)设立安全生产专栏。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室外大型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安全生产内容不少于2小时。

  (三)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在吉林市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各地和有关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当地广场、公园、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咨询台;各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要自行组织集体安全宣誓活动,宣誓词结合自身特点自拟;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活动。各级各类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四)开展专家进企业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基层向一线员工开展现场宣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和应急逃生自救常识。长春不少于150户企业,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延边、松原、白城不少于100户企业,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不少于50户企业。

  (五)开展安全生产进传习所活动。组织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纳入各地传习所讲习内容,并固化为常态活动内容。

  (六)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治理年推动“五大治理”、实现“五大转变”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重大成果。

  (七)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安全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观摩、评估、总结和宣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制定的演练计划组织实施。

  (八)开展警示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

  (九)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推广展示。

  (十)开展行业专项宣传活动。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全省“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省各地同时开展。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配合实施。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责任、安全科技、依法治安等4个主题,组织省内主流媒体成立“白山松水安全行”采访团,深入基层,深入挖掘各地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向全社会推广。同时,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统一制定全省活动总体方案,省级层面活动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市(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省直企业负责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并分别组织实施。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会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各类主流媒体报,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指导推动各地区开展活动。

  (五)强化应急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1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7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及电话:康明,0431- 89653566(均带传真)。

  电子邮箱:5401794@qq.com

 

  附件:1.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发布时间:2018-04-26 13:53: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