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归档栏目

吉安委办〔2018〕31号

吉林省安委办关于请报送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已列入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请报送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安委办函〔2018〕20号),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以2018年3月底前需要完成的工作为重点,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24号)要求,要加快完成对所有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企业的安全风险摸排,抓紧制定全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图和风险汇总表)。

  二、要认真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重大危险源管控和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我省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7〕6号)明确的时间节点,认真梳理需要完成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同时要加大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的地区及部门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安委办将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请于4月8日前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至省安委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23081700@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孙德胜,0431-85096323(带传真)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发布时间:2018-03-27 16:02: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