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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办〔2018〕24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制定“一张图一张表”(即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图和风险汇总表)。2017年4月,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方案》(吉安委办〔2017〕38号),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危化品风险摸排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组织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开展风险摸排的基础上,登录《吉林省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信息。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企业

  各市(州)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旅发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体育局、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民航吉林监管局、沈阳铁路局(长春、吉林、通化办事处)等督导组织本地、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单位,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见附件2)中明确的15个门类68个大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填报《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统计表》(见附件1)。各企业、单位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摸清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储存等情况,并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辨识其是否为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危险源级别。

  三、关于工作组织

  此次摸排工作由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政府牵头组织,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工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摸排工作的调度及综合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督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摸排工作。各县(区)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部门于4月15日前完成本行业领域危化品安全风险分布图,并汇总所属企业、单位填报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统计表》,报送至属地安委会办公室及上级部门;4月23日前,各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完成本地区危化品安全风险“一张图和一张表”,并报市(州)级安委会办公室。4月27日前,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行业部门完成“一张图、一张表”,形成电子文档分别报送至省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上级部门。(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锋 0431-85096384,邮箱:1205689362@qq.com)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发布时间:2018-03-12 15: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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