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监管党委〔2018〕54号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志愿服务
条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贯彻落实
《志愿服务条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活动的通知》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经常化持久化开展,不断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取得新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以制度化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经常化持久化的重要保障。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我局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安全监管局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杨凯
副组长:安辉、胡万义、王海鸥
成 员: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
三、工作内容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履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职能。汇聚志愿服务工作力量,管理依法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
2.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力量。指导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加强《条例》的学习,组织志愿者开展专门培训,强化对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掌握。
(二)精心组织学习宣传
1.组织开展学习。把《志愿服务条例》作为一项学习内容纳入2018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各党总支(支部)的学习计划,增强志愿者服务的自觉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自愿服务列入各党总支(支部)的主题党日计划中,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条例,依规用条例。对志愿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强化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提升依法志愿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2.开展网上答题。组织志愿者参加省文明办开展的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网上答题活动。登录吉林文明网(http://jl.wenming.cn)点击首页悬浮窗或手机登录“文明吉林风采”微信公众号,选择“活动速递”栏目,点击“志愿服务网上答题”。
3.组织开展宣传。利用报刊、简报等传统媒体和局网站、党建工作群、e支部等新兴媒体和平台,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创意新颖。针对社会关注的条款和志愿者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解读引导,回应好各方关切。
4.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抓住“3•5”学雷锋纪念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积极做好《志愿服务条例》进企业、进社区、进基层等活动,结合督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执法检查等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志愿服务活动。着眼实效、创新载体,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和扶贫慰问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省安全监管局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三)健全完善配套措施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工作举措,认真部署、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志愿服务活动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局机关党委将落实有关规定,把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两优一先”推荐评选的一项重要依据,不断推动省安全监管局志愿服务工作全面覆盖、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在3月10日前,至少完成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的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活动情况(文字、图片)可随时报送,工作总结于3月20日前以电子版报局机关党委。联系人:陈春沐,电话:1504387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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