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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监管人〔2018〕53号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

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决定》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监总人事〔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奋发进取,爱岗敬业,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     

发布时间:2018-03-07 14: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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