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监管人〔2018〕55号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4个操作项目大纲标准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修)订,培训机构要严格按大纲标准组织培训。
二、承担特种作业考试的各级考试机构及时做好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4个操作项目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更新工作。由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注册有效期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可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从业所在地承担特种作业考试的考试机构申请复审,2018年6月30日后到期的,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复审。
三、承担特种作业考试的各级考试机构应尽快建成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4个项目的实操考试点,经吉林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承担相应电工作业的考核发证工作。各地实操考试点没有建成前,请联系吉林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协调解决考试发证事宜。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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