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办〔2018〕20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
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
“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省直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12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安委会办公室”栏目下载),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从《通报》了解,该事故装置为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后的淘汰装置,应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警觉。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高度重视落后化工产能转移趋势,结合实际情况,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工艺技术落后或不成熟、设备设施不可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淘汰化工项目落地,并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格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企业必须有化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必须配备化工专业安全监管人员。
二、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租赁行为
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进行排查,以停产停工和转产关闭企业、闲置厂房及装置设施、化工集中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地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停产化工生产企业的监管。要将停产企业,尤其是停产期间进行安装或改造环保设施和装置内危化品未妥善处置的企业,列入本辖区本部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要持续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要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为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判定指标之一,对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的,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处置。
三、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监管能力
各地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培训重点》为主线开展培训,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运用示范执法、专项检查、交互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专业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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