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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办〔2018〕18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基本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国务院安委办〔2017〕35号)要求,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治理年”具体部署,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印发给你们。为推动“七进”活动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如下:

  一、认识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有关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区和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建立推动机制。各级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要加强合作、相关方面要共同参与,研究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工作举措,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制度措施。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中。

  三、完善活动方案。各地区要制定本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并转发到乡镇、街道一级,形成相对规范和具有特色的活动内容和模式,分类型打造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在主流媒体扩大宣传,通过以点带面,加大典型引导力度,。

  四、确保保障有力。各地、各级要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提供政策支撑和资金支持。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吉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以下统称“七进”),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制定本规范。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参与)。

  有制度。各类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

  有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冶金、交通、制造等行业领域建设安全体验馆,强化体验式培训。

  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有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

  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

  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各级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

  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园及中小学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每次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鼓励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开设安全选修课或安全知识讲座。

  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

  有资料。向学生发放校园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

  有人员。鼓励和支持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所长的人员积极投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

  有训练。注重学生参与互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有考核。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针对教师职工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和针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测试。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

  通过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级机关单位具体落实)。

  有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

  有氛围。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

  有专栏。在机关主管主办的相关行业报刊、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

  有示范。机关单位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的营造。

  有保障。机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

  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安全运行水平(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文明办、公安和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有氛围。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

  有人员。从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宣传员,组织建设安全宣教志愿者队伍。

  有资料。编印发放《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内容涵盖居家出行、用电用气、装修装饰、企业生产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有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送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

  有演练。结合本地区和社区实际,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推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馆,开展社区性、综合性、体验性培训和警示教育。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通过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和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密切参与,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

  有氛围。在村社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

  有载体。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

  有人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发挥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队伍的作用,调动其在工作之余兼任安全宣传员。

  有活动。依托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定期到农村开展安全宣教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定期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

  有侧重。摸清底数,重点加强对即将赴城市务工青壮年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基本安全技能;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安全知识,在村民经常性停留或活动的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语。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

  通过加强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党委宣传、文明办、教育、妇联等部门密切参与,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有资料。编印发放《家庭安全知识手册》。

  有活动。与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相结合,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安全”“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

  有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通过当地电视台制作播出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专题节目或安全公益广告。

  有技能。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家庭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

  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党委宣传、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有氛围。在商场、景区、商业街、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

  有场所。建设安全示范街道、安全文化广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科普体验馆等,开发寓教于乐的安全体验项目。

  有演练。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影院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交通、高危作业等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发布时间:2018-02-13 08: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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