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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办〔2017〕145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

事故的通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省属企业:

  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频发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2月4日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以下简称《通报》),12月8日又组织召开了全国消防安全工作专题视频会议(以下简称“专题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以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火灾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通报》和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把握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历来火灾多发。现在已进入冬季,天气严寒,风干物燥,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增加,安全风险增大,事故隐患和致灾因素增加,加之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典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防控难度加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全国消防安全专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吉防安委明电〔2017〕6号)要求,把消防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及时传达部署,迅速贯彻落实《通报》和专题会议具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迅速传达贯彻《通报》和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浙江台州“2.5”、江西南昌“2.25”、北京“11.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反思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火灾防范措施,将《通报》和专题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以工业发达地区的乡镇、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大型批发市场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构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着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整治机制;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发布时间:2017-12-21 08: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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