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2017〕19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辽源市
“11·5”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吉双高速公路起重伤害较大事故
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吉安委〔2017〕9号)规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你市“11.5”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吉双高速公路起重伤害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规定,成立辽源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迅速组织事故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尽快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金洪军 0431 85096341 18686633066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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