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办〔2017〕140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制定并
报送2018年度重点行业领域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省消防总队、省交警总队:
2017年11月9日,国家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了全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现场会,要求全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精准实施专项治理工程。为进一步提高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水平,防范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委会要求,2018年度将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涉及省直有关部门六个方面专项治理工作。一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请省交通厅、省交警总队负责);二是学习借鉴浙江省《智慧用电》的经验做法,开展电器线路及易燃有毒有害材料更新改造专项治理(请省消防总队负责);三是建筑施工脚手架、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请省住建厅负责);四是城市燃气和输油管道专项治理(请省住建厅、省能源局负责);五是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请省民政厅负责);六是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专项治理(请省交通厅负责)。
请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具体标准、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并于2017年12月13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宇 联系电话(传真):85090019
邮箱:503515622@qq.com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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