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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监管职卫〔2017〕309号

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

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7〕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7〕7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以下简称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深层次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与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融合的重要手段。

  (二)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是解决现阶段职业健康监管任务量大面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效能,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态势的现实需要。

  (三)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是落实简政放权、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同类事项综合执法,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执法、多头监管,减轻企业负担的必然要求。

  二、明确一体化监管执法责任

  (一)职业健康监管机构职责。职业健康监管处(科)室承担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职责,开展职业健康监管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度总结以及报送工作。主要负责职业健康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科技规划、技术支撑、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事故调查处理、综合治理及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综合性工作。

  (二)业务监管机构职责。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处(科)室,统筹安排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全面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

  (三)行业监管机构职责。承担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的处(科)室负责协调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同步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执法检查一体化。在编制年度执法计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暗查暗访时,要将职业健康作为一项必要内容,与安全生产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并下达执法文书,一并督促整改、复查,一并依法处罚。

  (二)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一体化。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要将职业健康一并纳入,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和治理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中,同研究、同建设、同推进,做到职业病危害风险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一体化。

  (三)推进行政许可一体化。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时,要将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等内容,作为基本条件,严格内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将职业健康相关指标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申请标准化达标等级的企业,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的相关要求,职业健康达标方可通过标准化评审,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双达标”。

  (五)推进宣传教育培训一体化。将职业健康作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宣传安全生产时一并宣传职业健康;整合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大纲,实施同步培训考核;在组织党政负责人、监管人员、乡镇安监员等各类监管业务培训时,设置职业健康相关培训内容,实施同步培训。

  (六)推进诚信体系一体化。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中,激励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诚实守信,并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方面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进行管理和惩戒。

  (七)推进举报奖惩一体化。将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纳入12350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的要按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八)推进技术服务一体化。支持、鼓励现有的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通过专业人才引进、设备设施购置、资源整合等措施,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九)推进信息一体化。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张网”,运用新技术,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业务深度融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在线监测、预警防控和监管执法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十)推进巡查考核一体化。积极发挥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各地区职业健康工作的巡查和考核,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涉及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分工调整以及工作方式的转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指导协调,确保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积极推进,抓好落实。一体化监管执法是一个长期渐进过程,涉及到法制、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立足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一体化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总结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做好培训,提升能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专业知识以及执法实务为重点,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业务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

  (四)健全机构,强化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作为一体化监管执法改革的基本出发点,不得以一体化为名,将现有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削弱或撤销,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强化综合监管,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要不断完善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有力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2日    

发布时间:2017-11-22 10: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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