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办〔2017〕132号
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
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进公共场所活动 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中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通知精神,按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系列活动(以下简称“七进”),我省结合实际不断加强“七进”活动舆论引导和宣传保障,并将开展“七进”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现就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及具体要求,“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是否将安全生产“七进”纳入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均被列入国务院安委会、国家总局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必考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将活动通知、活动记录、活动成果(含评比、宣传报道及获奖等情况)、活动总结、活动通报等进行汇总,请以原文件形式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典型宣传纳入考核加分内容
省安委会在省级主流媒体和国家级行业媒体开设“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专栏,对省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文字报道超过1000字,电视超过30秒的专题报道给予加分。主要媒体:吉林卫视新闻联播节目、吉林电视台地面频道节目及省级以上电视媒体,吉林人民广播电台、省级其它广播媒体及省级以上广播电台;《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安全生产》杂志、《吉林日报》及省以上其它媒体;新华网、中国吉林网、《吉林日报》彩练新闻、吉林发布、吉林安监之声等同级网络媒体及省级以上网络媒体。
三、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推广
为推进安全生产“七进”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普及,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制作了《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住建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系列公益广告,可免费授权各地、各单位在当地电视台、本行业、本领域进行推广和播放,需要的地区和单位可向省安委办联络。同时,鼓励各地制作反映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影视作品,大力倡导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优秀作品展播和评比,对在国家评比中获奖并被采用和刊发的作品,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四、赠阅新华社《吉林领导专供 安全生产特刊》
省安委会办公室在新华网开设“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专栏,在新华社主办的《高管信息 吉林领导专供》开设了“安全生产特刊”,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作的新闻报道力度,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法》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处罚、问责和曝光力度。省安委会办公室定于从2018年起赠阅新华社《吉林领导专供 安全生产特刊》。赠阅范围: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领导;省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有安全生产职责(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各市(州)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宣传部门负责人;中省属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和安监局长由各市(州)安委办统计后上报省安委办。
请各单位将以上相关内容于11月1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董雪竹,电话:0431-85090878、17704313328,信箱awh@jlsafety.gov.cn.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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