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监管办〔2017〕27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
办公厅关于印发《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
科技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吉煤集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高度重视“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相继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省局于 2015年8月6日印发了“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任务分工,提出了相关要求。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7〕8号)中又强调“辖区内没有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主动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参照《方案》,督促辖区内用人多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科技减人工作”,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规划〔2015〕103号)、《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非煤〔2016〕251号)、《吉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煤行管〔2016〕24号)等有关文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必须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加快推进落实,确保2018年6月底完成工作目标。
二是制定并完善实施方案(细则),分解落实责任,具体到部门和人员,明确工作进度表和路线图。
三是每月对所属县(市、区)和用人多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按《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规划〔2015〕103号)要求向省局相关处室对口报送进展情况。
省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督检查活动和年度考核指标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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