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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监管非煤〔2017〕104号

 

省安全监管局

关于印发《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

标企业复检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水平,强化标准化评审单位考评质量,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复检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复检工作。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达标企业复检方案

 

        为稳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巩固标准化达标成果,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2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牵引,以固有风险较大的地下矿山(尾矿库)为重点,通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复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融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扎实,标准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底,固有风险较大矿山(尾矿库)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

        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初至2017年10月底。

        三、复查范围及重点

        (一)复检范围。

        省内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且生产运行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石油天然气生产运行企业。

        (二)复检重点

        1.单班井下作业人数50人及以上、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提升罐笼乘载人数30人及以上、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生产运行的地下矿山。

        2.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生产运行的高陡边坡露天矿山。

        3.存在堆置高度200米以上排土场。

        4.生产运行的三等以上尾矿库和“头顶库”。

        5.以标准化证书代替现状评价报告进行许可证延期的企业。

        (三)复检内容。

        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情况;是否严格遵循《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T 2050-2016)或《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标准(AQ 2037~ AQ 2046)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是否按照标准化规定的建设步骤,全面完成标准化各项建设内容;标准化体系是否符合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的要求;是否达到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是否存在现场评审走过场、评审报告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方法及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达到标准化等级的底数,填写《非煤矿山标准化达标企业统计表》,并报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统一汇总于7月10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

        (二)自检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企业在现有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企业内部对达标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聘请中介机构、专家,制定具体的整改办法和措施,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检报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

        (三)复检阶段:7月初至9月底,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标准化企业开展复检。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抽查辖区内露天矿山(含小型露天采石场)、五等尾矿库标准化企业数量的30%以上;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抽查辖区内非煤矿山标准化企业数量的15%以上(复检重点的矿山要全覆盖);省安全监管局抽查全省非煤矿山标准化企业数量的5%以上,并对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标准化达标企业复检工作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0月份,各地区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复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20底前报省局,省安全监管局将对各地区开展标准化复检工作及标准化评审单位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注重结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化达标企业复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汛期安全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贯穿于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二)聚焦问题,强化标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在组织标准化达标企业复检工作中要对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标准化建设水平逐步提升。

        (三)严格执法,形成闭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标准化复检时发现达不到标准化等级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取消标准化等级或降级;发现标准化评审单位和评审组织单位弄虚作假、评审把关不严的,一律进行通报并视情节取消标准化评审单位资格。逐条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尤其是对六类事故隐患的整治;重点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三等以上尾矿库、“头顶库”安全管理。要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检查和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在标准化复检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并形成闭环。

        (四)认真组织,及时上报情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复检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考评的标准组织复检,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并建立《非煤矿山标准化复检情况台账》,及时上报省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处。

        (联系人:孟德彬 电话:0431-85096391 邮箱:924138538@qq.com)

 

       

 

 

发布时间:2017-05-04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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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标准化复检情况台账.doc
固有风险较大未达到二级标准化地下矿山(尾矿库)名单.doc
非煤矿山标准化达标企业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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