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
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暗访工作,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2017年安全生产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安全生产暗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暗访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真实情况,有效防和范遏制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暗访工作规则》(吉安委明电〔2014〕10号),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和“五个一”工程建设,将安全生产暗访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监管,健全暗访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暗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层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和总体原则
(一)工作任务。从即日起至12月底,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地区、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工作。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找准全省安全生产规律性、典型性、普遍性事故隐患问题,全面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总体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将高风险行业(领域)具有代表性企业纳入暗访范围,认真检查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场地(部位)、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坚持齐抓共管,强化部门联动,注重发挥行业(领域)监管、政务督查和纪检监察作用。坚持个案追踪,严格查处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加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事前问责”。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组织综合暗访和专项暗访,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暗访队伍业务水平。
三、暗访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暗访范围
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企业,油气生产、输配、使用企业(包括城市燃气),消防安全领域(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安装领域(地上、地下各类施工现场),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水利、特种设备、民政(养老院)、教育(各类院校、幼儿园)、景点旅游、游戏游乐等。
未列入重点暗访范围的行业(领域),有关部门应围绕本行业(领域)日常工作任务自行安排暗访工作。
(二)重点抽查内容
1.企业开展“五个一”工程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是否落实“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醒”相关规定。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责任的落实情况,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执行情况。
3.风险分级管控情况。建立安全风险普查、评估、警示制度情况,是否制作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是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
4.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情况,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如检查生产场所及作业过程中存在操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机械设备的状态是否安全,生产作业的环境是否符合职业健康标准等。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由专门机构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情况,普通员工企业三级教育等有关培训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安全投入年初预算及提取使用情况,工伤保险、安全风险抵押金存储情况。
9.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安全“三同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高危行业安全许可证申领持证情况。
1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依法监控、管理、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备案、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11.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现场职业危害分析和检测、监测情况,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情况。
12.承包、租赁及外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及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暗访纳入工作日程,作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和“五个一”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科学制定暗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暗访时间、暗访范围、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二)提高工作效益。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可结合季节特点和不同时段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暗访。既可专门组织,也可将暗访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检查抽查工作中。每个暗访组具有相关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专业性较强的暗访必须聘请专家。要配齐新闻采访人员,必要时在媒体曝光。
(三)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调度,跟踪工作进展,掌握相关工作信息,避免重复执法。对需要多部门联合查处的严重违法行为,可协调属地政府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联合实施。属于其它部门管辖或责成属地查处的案件应当及时书面移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主动配合暗访工作,派出精干力量参加部门联合暗访执法,严肃立案查处移送案件并反馈结果。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者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要责成有关属地政府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于地区和行业(领域)存在普遍性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事前问责”。对于阻挠破坏暗访工作、整改隐患不力等行为,涉及企业的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涉及党政机关的要通报纪委、组织部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确保暗访质量。暗访组应依据工作方案专门制定暗访计划,细化人员组成、时间、路线、暗访对象和工作措施,由暗访组长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实施,切实保证暗访工作效果和质量,真正发现安全生产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妥当解决措施和意见。现场抽查结束、反馈问题后,及时填写暗访抽查记录表,下达督办意见书或有关法律文书,启动相关工作程序。
(二)严肃工作纪律。暗访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自觉维护执法形象,严禁利用暗访工作谋取私利。严守工作程序,主动向被检查单位出示工作证件,切实做到文明、理性、规范执法。对不尽职尽责,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跟踪整治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行业(领域),省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随机组织复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区、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调度上报有关暗访情况,填报安全生产暗访工作情况表(见附件),并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暗访工作情况调度汇总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忠斌、陈春沐;电话(传真)0431-85090867、85096314)。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把各地、各部门开展暗访工作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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