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举办一体化监管人员
职业卫生监管业务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的具体要求,落实省安全监管局“先期在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要求” 以及2017年度培训计划,决定近期举办两期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职业卫生业务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第一期主要针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监管人员,第二期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监管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第一期
时间:2017年3月13日-17日(3月13日下午报到,14日8时30分上课)。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庆阳街与春郊胡同交汇,春郊胡同199号(省安全监管局机关服务中心,电话87929071)。
(二)第二期
时间:2017年3月27日-31日(3月27日下午报到,28日8时30分上课)。
地点:吉安宾馆(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胡同与百汇街交汇130号)
三、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基本知识。
(三)非煤矿山(含油田)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相关知识(第一期班);危险化学品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相关知识(第二期班)。
四、费用
培训费、食宿费、学习资料费由省职业卫生监督所统一支付,长春市城区内参加培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五、报名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按计划组织本辖区有相应监管业务的县(区)、开发区报名参加,并指定1名带队人员负责培训期间本地区人员管理工作。请将报名回执汇总表第一期班于3月9日前,第二期班于3月16日前,报省职业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陈爽,传真电话0431-88951066,电子信箱:15817973@qq. com)。
六、发证
参培人员报到时填写《培训登记表》,交1寸免冠照片2张。培训考核合格者,第一期核发《非煤矿山职业卫生监管业务能力培训证书》,第二期核发《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监管业务能力培训证书》。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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