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减办〔2023〕4号
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减灾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减灾委员会,梅河口市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新时代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准备,切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
二、深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应用,推动风险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普查收官阶段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科学划定本地区灾害设防标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要探索推动构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长效机制,建立普查成果应用体系,实现普查成果在全省自然灾害防治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应用,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应用成果。要加大普查成果科普解读和有关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让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知晓普查成果及其应用效益,着力营造人人知晓普查、人人支持普查、人人参与普查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格局。
三、加强防范应对准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处置保障能力和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中“地方应储备满足启动本行政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要求,加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切实承担起救灾物资储备主体责任,提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地区救灾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优化调整救灾物资代储布局,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防极端、防突发、防叠加,将常用主要生活类救灾物资前置储备至地震、洪涝等灾害事故多发频发区域,提升救助保障时效。要鼓励和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要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强化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将高级别灾害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广泛开展以实战为导向的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作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5G等技术,提高灾害监测感知能力,加强市县层面小尺度、短历时极端灾害的临灾预警,强化直达基层的预警“叫应”机制和防范应对指导,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有效组织避灾避险行动。
四、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传媒等载体,利用户外大屏、楼宇字幕、灯箱展板、道旗灯杆等街头平台,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为重点,组织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基本知识和灾害应对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特别是要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面向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不同社会群体开发和推送防灾减灾科普读本、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和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强化统筹协调和多方参与,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
各地区要进一步发挥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职能,注重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单位作用,不断完善灾害组织指挥、风险普查评估、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强化专家支撑作用,健全完善专家参与防灾减灾政策规划制定、项目论证、风险普查、灾害调查、科普宣传等方面制度机制,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性和精准性。持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特别是加强农村和社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响应能力;组织开展避灾避险典型案例宣传和先进人物事迹表彰,营造防灾减灾良好社会氛围。要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动员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不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现场和聚集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有序。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认真总结提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活动成果,总结报告请于5月21日前报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0431—80792661。
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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