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减办〔2020〕32号
吉林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解除
暴雪冰冻灾害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减灾委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报告,此次雨雪冰冻和大风天气已经结束,根据《吉林省暴雪冰冻灾害应急联动机制》规定,省减灾委办公室决定于11月23日15时起解除暴雪冰冻灾害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消除灾后影响,全力保障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安全运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雨雪冰冻灾后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清雪除冰,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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