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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减〔2020〕1号

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

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做好2020年全国

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减灾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减灾委员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明电〔2020〕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要把社区居民发动起来,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突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好我省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基层基础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前提,要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强化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推进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地、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将防灾减灾救灾与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加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网格员识别灾害风险隐患的能力。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参与,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地铁、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灾害事故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要严格落实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办法》(吉减〔2019〕4号)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情会商和信息报送制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特点,通过网络公开课、新媒体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情况,有序加大各类科技馆、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等公益开放力度,设立防灾减灾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公众现场或线上体验活动,拓宽公众接受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途径。开发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宣传教育产品,编制印发社区和家庭应急手册,发送公益短信,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组织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宣传周期间,不提倡各地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四、统筹基层应急力量建设,提高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站所建设,以站所建设带动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元基层消防力量发展。指导各地按照乡镇消防队国家标准,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达标建设,积极将乡镇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练兵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整合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统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和应急广播、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积极推广应急广播建设经验,努力解决灾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平台,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短时间内能够抵达现场并开展先期处置,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科普宣传教育等常态减灾工作。

  五、落实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灾害事故发生后物资保障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县域应急物资保障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机制,在多灾易灾县(市、区)推行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等多种方式,努力满足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峰值需求。继续支持多灾易灾县(市、区)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鼓励灾害高风险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储备站点,实现应急物资靠前部署、下沉部署。要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与邻近超市、企业等合作开展应急物资协议储备。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

  六、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因地制宜开展预案演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城市绿地、学校、体育场馆等已有设施,改扩建或新建一批应急避难场所,满足辖区内居民紧急避险和临时安置等需求。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位置,设置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方便居民快速抵达。进一步修订完善基层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能够及时转移避险,同时完善基层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机制。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整治,同时推动加强停车场等市政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将总结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梁颖,电话:0431-80792661(传真)。

 

 

 

  吉林省减灾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发布时间:2020-04-17 14: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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