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议事协调机构文件 > 省防指及办公室

吉汛〔2020〕1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公布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做好2020年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防洪安全。

  各地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江河、蓄水工程、防洪城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按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吉林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吉林省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吉林省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4.吉林省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5月31日

发布时间:2020-05-31 14:33: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