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议事协调机构文件 > 省防指及办公室

吉汛〔2020〕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修订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

编制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和警示,认真反思超标洪水防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找出差距不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应对洪水灾害领域“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防[2020]51号)要求,制定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做为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独立附件,单独装订成册。省水利厅已制定出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2,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细则。总的要求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突出可操作性,确保可行。

  二、跨市(州)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由省水利厅会同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制定,报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跨县(市、区)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报市(州)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报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备案。全省主要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制定和审批权限见附件1。

  三、其它河流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由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通知精神和河流特点制定,报县(市、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报上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水旱灾害防御部门备案。

  四、松花江、辽河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已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批准,松花江干流、嫩江、第二松花江、东辽河、西辽河按照国家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执行,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做好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编制工作,沿江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和落实分江(河)段超标洪水防御预案。

  五、全省43座有防洪任务的城市要组织编制、修订《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要统筹考虑城市防洪与所在流域整体防洪的关系,高度重视城市人口密集、基础设施密集、资产密集,淹不得、淹不起等因素。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从不利处着眼,认真分析万一溃堤可能影响的范围和造成的灾害损失,利用当地历年来发生的大洪水和特大洪水灾害调查成果,绘制洪水风险图,分析研判可能造成的灾害范围和程度,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对防汛准备、水情监测预报、水利工程调度、分洪措施、工程巡查防守抢护、重要设施保护、人员转移安置、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全面安排,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突出可操作性,确保可行。预案中要进一步对可能遭遇通过采取现有工程常规调度运用仍然无法有效防御的超标洪水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对策。预案编制格式可参考《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17)。长春市、吉林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备案。其他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报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备案。

  六、各地要通过培训、宣传、演练等方式让相关人员熟知预案内容,一旦发生洪水能够按照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开展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水利局要至少进行一次防御超标洪水调度演练,6月15日前将演练总结报省水利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汛期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报预警、防洪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督促检查等防御工作。

  七、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2020年6月1前完成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八、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将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工作纳入今年重点督办考核事项,加强督查和暗访。各市(州)、县(市、区)水利部门要明确一名局领导和一名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3月24日前报省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邮箱:676816076@qq.com)。

  省防御中心联系人:满一宏 0431-84994342

  省防办联系人: 柳智佳 0431-85090862

 

  附件1:吉林省主要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和审批权限表

  附件2:吉林省主要江河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发布时间:2020-03-24 13:59: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