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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2019〕33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

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1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一高层商住楼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影响火灾扑救,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全省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全省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推动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打通“生命通道”,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在全省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行。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积极协调当地新闻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指导街道、乡镇和公安派出所,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本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宣传发放、张贴《吉林省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通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示例见附件1),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醒目标识标牌,标识标牌间距不超过100米(示例见附件2),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督促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落实专门人员,加强管理,防止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联合执法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规划、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强化熟悉演练。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结合冬季练兵工作,组织基层指战员对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调研熟悉,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通报防火监督部门查处。要为基层消防救援中队配备一批液压移车器等器材设备,在出警灭火救援行动中视情使用,避免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三、任务分工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离。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新建工程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对原设计规划的停车位改作他用的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用途。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

  (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有关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及实施与之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消防救援部门要提请政府统筹领导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涉及消防车通道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各方责任主体和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五)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指派人员定时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地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健全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突出隐患问题,要合理整治;对多次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提高整治威慑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消防车通道堵塞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报告整治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作法。2020年1月20日、2月20日,要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告连同《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统计表》(附件3)一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明岩,联系电话:13944111773。

 

  附件:1.消防宣传标语示例

        2.消防车通道路面和路边标识标牌示例

        3.市(州)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

发布时间:2019-12-30 13:0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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