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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办〔2019〕2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参加

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9年1月3日(星期四)15:00时,召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12.26”爆炸事故教训,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应急管理厅B300会议室。

  1.省政府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省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教育部地方直属高校、地方部门高校负责人。

  2.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指导处、危化处、基础处、执法局、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新闻宣传处、科技和信息化处主要负责人。

  (二)市、县分会场: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视频会议室。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救援支(大)队主要负责人,地方部门高校负责人。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请省教育厅确定在长有关高校单位名单,并通知负责人在省分会场参会。

  (二)请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1月2日15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田亮,0431-85096378、18626673316。

  (三)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在各分场参加会议。

  (四)各地区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和组织工作。通知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严肃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

  (五)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省应急管理厅信息中心要求开机调试。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85096356。

 

  附件:在省分会场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附件

 

在省分会场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会议名称:

 

 

            报名单位(公章):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19-01-02 10:3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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