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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办〔2018〕145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

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15:00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安委〔2018〕6号),深入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采取综合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应急管理厅B300会议室。
  1.省安委会负责人,省级人民政府联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消防总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2.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人事处、综合预案处、保障指导处、危化处、非煤处、综合监管一处、综合监管二处、协调处、救灾处、法规处、规划处、统计分析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教育中心、执法总队、安科院主要负责人,协调处全体人员。
  (二)市、县分会场: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视频会议室。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和本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请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12月13日11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田亮,0431-85096378、85096317,18626673316。
  (二)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各地区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和组织工作。通知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严肃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
  (四)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省应急管理厅信息中心要求开机调试,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85096356。

  附件:在省分会场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

 

在省分会场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会议名称:

            报名单位(公章):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主要负责人

缺席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18-12-12 14: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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