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办〔2018〕136号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明督暗查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省属企业: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18〕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8〕58号)精神,经省安委会研究决定,对全省各领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督暗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17日。
二、范围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三、内容
(一)组织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
(二)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组织开展各领域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情况。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等情况。
(四)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对今年以来开展的专项督导、巡查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等情况。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户外牌匾等重点部位,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的重点领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舆论宣传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安全整治大会战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的情况。组织开展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信息报送等情况。
(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情况。“五个一工程”推进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四、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督查各地区工作进展、查阅有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有关行业部门、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
五、分组安排
省安委会6个明督暗查组根据任务分工督查相关地区。根据工作需求由省专家咨询委秘书处调配相关专家,由教育中心调配相关新闻记者。(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安全整治大会战相关工作,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的督查检查,要加强新闻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全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要自觉接受检查,认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各督查组。此次督查情况将纳入全省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各督查组要树立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着重发现问题,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履职尽责不用力、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单位,情形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约谈或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一律上限处罚,情形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并在省级媒体予以曝光。
(三)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及时向被督查地区地方政府反馈意见,跟踪问题整改,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督办。并于12月20日10时前将督查情况报告报大会战办公室。
(四)各督查组要强化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工作时间、地点、单位及路线等信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处置问题或重情轻报、隐情不报,对违反纪律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明督暗查分组
2.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督查检查表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
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明督暗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长春市、吉林市
组 长:范 明 省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
副组长:周正学 省应急管理厅综合监管一处处长
成 员:石 玉 省卫生健康委副调研员
黄 宇 省应急管理厅综合监管一处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18626673305)
第二组:负责四平市、公主岭市
组 长:李彧威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姚洪远 省应急管理厅安监专员
成 员:苗 威 省教育厅安监处处长
金洪军 省应急管理厅统计分析处副调研员
(联络员:18686633066)
第三组:负责辽源市、梅河口市
组 长:杜文革 省民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郜质华 省应急管理厅审批办主任
成 员:邹寰宇 省民政厅安监处副处长
聂乃峰 省应急管理厅综合监管二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15304451357)
第四组:负责通化市、白山市
组 长:李 成 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魏永杰 省消防总队法制处处长
成 员:安长军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调研员
田 野 省消防总队火灾实验室助理工程师
(联络员:13596086913)
第五组:负责松原市、白城市
组 长:张 辉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副组长:张佳宇 省应急管理厅法规处处长
成 员:周立军 省林业和草原局安全处副调研员
曹 恒 省应急管理厅非煤处调研员
(联络员:18686633369)
第六组:负责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
组 长:朱韶星 省交通厅副厅长
副组长:房振武 省应急管理厅执法总队总队长
成 员:陈德华 省交通厅安监处处长
高晓峰 省应急管理厅综合监管一处副调研员
(联络员:15044141172)
附件2
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督查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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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重点内容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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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部署情况 |
1.查阅落实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相关材料。 2.查阅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相关材料。 3.查阅逐级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动员本地区全面推进大会战工作相关材料。 4.查阅制定大会战实施方案相关材料,实施方案是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 5.查阅市级大会战实施方案报送情况。 6.查阅有针对性的制定若干个专项战役相关材料。 7.查阅将省政府、省安委会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基层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相关材料。 8.查阅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行业领域制作企业安全责任告知书,逐项列明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一发至各企业,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开承诺,内部公示。各行业安全责任告知书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等相关材料。 抽查2个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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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重点内容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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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
1.查阅组织开展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自查自改情况相关材料。 2.查阅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畅通“12350”举报投诉平台功能等方面相关材料。 3.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守等方面相关材料。 4.查阅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情况,要求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等相关材料。 5.查阅自查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建立等方面材料。 抽查2个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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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
1.查阅检查执法处罚、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相关材料。 2.查阅各地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 3.查阅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等情况。 抽查2个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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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
1.查阅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情况。 2.查阅各地区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巡查督查等指出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3.查阅各地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重点抽查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户外牌匾等重点部位,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重点领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抽查2个县(市、区),4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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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重点内容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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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舆论宣传情况 |
1.查阅各地区安全整治大会战宣传具体工作方案。 2.查阅在主流媒体设立大会战宣传专栏,及时报道大会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播放宣传语等提示信息。 3.查阅辖区高速公路、单位电子显示屏、社区活动室、文化大院、街道、广场、公园、商场、地铁、公交车、火车站、汽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大会战宣传用语或宣传横幅设置情况。 4.查阅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的情况。 5.查阅组织开展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信息报送等情况。 抽查2个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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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1.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情况。 4.检查企业“五个一工程”推进落实情况。 5.检查应急管理情况等内容。 抽查4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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