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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委办〔2018〕126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安全整治

大会战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中省属企业:

  为认真落实11月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大会战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大会战期间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公益宣传

  (一)在各级电视台主要频道黄金时段每天至少播出1条防灾、减灾或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播出大会战宣传用语和安全风险提示不少于50次。各级广播电台每天播报至少10次防灾、减灾等风险提示用语。

  (二)在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设立大会战宣传专栏,及时报道大会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播放宣传语等提示信息。

  (三)在辖区高速公路两侧立式广告牌上宣传大会战宣传用语,至少一块。

  (四)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每天固定播出防灾、减灾、救灾提示用语,每天不少于2小时。

  (五)在社区活动室、文化大院、街道、广场、公园、商场、地铁、公交车、火车站、汽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设置或都要悬挂大会战宣传牌或宣传横幅,每处至少1块(幅)。

  二、开展事故(灾难)警示教育

  根据实际,制作购买特色鲜明的警示教育片,在各类场所反复播、循环放。

  (一)在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上专题播放。

  (二)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课程内容。

  (三)作为各级、各类企业员工教育内容之一,也是新入职员工不可或缺的培训内容。

  (四)社区要利用活动室、公共广场等场地循环播、反复放。每月至少1次。

  (五)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一次有关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人员密集场所踩踏事故、公共场合如何避险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

  三、加大行业媒体宣传力度

  各行业、各企业、各单位要在所属媒体(包括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大会战专刊或专版,每周播发2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四、加大曝光力度

  各地对大会战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个人,会同同级党委宣传部,适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五、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会同同级政府新闻办拟于12月底(大会战中期)和5月底(大会战结束)各召开一次大会战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大会战工作成效。

  六、形成联动机制

  会同同级党委宣传部定期召开大会战宣传工作研判会,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森林消防等部门宣传联动机制,形成宣传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将大会战期间大会战宣传工作列入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大会战氛围。

 

  附件:大会战宣传用语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发布时间:2018-11-14 15: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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