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各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7月1日,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某某农资商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商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该商店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商店作出“人民币2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7月2日,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某某建材商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商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该商店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商店作出“人民币2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元”的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生产、无证经营、违规储存运输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类经营主体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严格按许可范围、品种和储量规范经营;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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