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事 故 警 示 通 报
吉安委办警示通报〔2017〕17号
2017年5月4日 盖章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月21日09时左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大连雪山冷冻设备制造公司,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4月26日22时25分,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西地乡吴营村电气焊点在焊接汽车油箱时引发1起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4月29日13时19分,江苏省南京市长江四桥高速K44段一辆53座大客车发生自燃起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4月29日17时20分许,一辆黑龙江省讷河市大客车(车牌号为黑BN5595)行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辖区(111国道1544公里+185米处),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12人当场死亡、10人受伤。
5月1日7时40分,河北省承德市宏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围场县南山咀乡南山咀村小学进行宿舍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日省安委办下发今年第17号事故警示通报,要求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有效防止“一边排查整改、一边事故不绝”,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逐个分析原因,逐个研究解决,重大隐患停产整顿;对一个部位反复出现隐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专项攻坚重点治,启动实施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聚焦风险点、主攻薄弱点、消灭空白点,在全省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检查,特别是对事故隐患长期居高不下的地区和企业,要派驻专人进行驻地监督,对重大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果断处置,确保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逐项分析研究,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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