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吉林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35号)文件要求,在各地各单位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组成的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征求省公安厅复核无异,拟表彰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处等100个集体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张晓雷等200名同志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的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森林防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1:0431-88690733。通讯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处。
监督举报电话2:0431-85096982。通讯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省应急管理厅监测防火处。
监督举报电话3:0431-88626760。通讯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省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安全处。
吉林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2024011668号-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088号 邮编:130022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邮箱:12350@jl.gov.cn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