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9号
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有关规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等11户企业(见附件)履行了资料审查、现场考核等程序。
经2022年3月7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第12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确认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等11户企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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