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4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规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对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和珲春矿业(集团)板石煤业有限公司履行了资料审查、现场考核、网上公示等程序。
经2022年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第1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确认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和珲春矿业(集团)板石煤业有限公司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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