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第32号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规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对辽源市大水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资料审查、现场考核、网上公示等程序。
经2020年10月22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认辽源市大水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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