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吉林省煤矿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梅河口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吉煤集团:
为规范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程序,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要求,省应急管理厅起草了《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6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正式文件反馈省应急管理厅,无意见也请反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曹健,0431-80792631;
电子邮箱:mkaqzhc@163.com。
附件: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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