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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第7号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经研究决定,废止《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18〕12号),相关许可工作按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规定执行。

  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26日 

发布时间:2020-02-26 15: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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