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1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有关规定,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评审合格,认定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南沟尾矿库、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露天矿、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磐石石灰石矿、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老区)、桦甸市华夏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6家单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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