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委办〔2020〕31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国务院安委
会办公室关于科学确定灾害严重
矿井生产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矿
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省能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能源龙郓煤矿“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引发事故。请你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20〕28号)要求,科学确定正常生产的冲击地压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强度,重新确定冲击地压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生产能力。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视频部署会议的通知》要求参加视频会议。
附件: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视频部署会议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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