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议事协调机构文件 > 省安委会及办公室

吉安委办〔2019〕105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

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

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安委办明电〔2019〕1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当前,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是摆在各级面前的头等大事和首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深入组织开展“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30天大决战行动,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岗位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逐项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强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清零”。要聚焦矿山、危化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学校、医院、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锁定城市燃气、成品油管道、轨道交通等重点设施,全面加强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加强会商研判、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应急联动等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备勤,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反应、科学救援、高效处置。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发布时间:2019-09-09 16:48: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2024011668号-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088号     邮编:130022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邮箱:12350@jl.gov.cn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图片

微信公众号